关于做好2019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0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 2019 年档案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移交的范围

(一)2019 年度上级机关下发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二)2019 年度学校下发的各类文件资料(发文单位);

(三)各单位在 2019 年度工作中形成的规划、总结及各类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资料;

(四)以学校或基层单位名义在校内外各级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推广交流资料,获得上级表彰及对外交往中形成的资料和实

(荣誉证书、奖杯、奖牌、赠品、礼品等)

(五)2019 年学校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实物等。如: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计算机

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高校、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河南人民满意高校、首批十所“全国心理委员工作示范单位”、全国文明单

位复查工作、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第五届汉江流域大学联盟书记校长论坛、第四届南阳市县域电商发展论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 年工作会议、2019 年“双代会”、2019 年党建工作会议、庆祝建党 98 周年暨“一先两优”表彰大会、2019 年目标管理工作会议、2019 年度教学工作会议,以及上级各类评估、检查,对外交流合作、校企校地合作等工作中形

成的一系列文字、图片、实物等资料;

(六)各单位具体归档范围和内容详见《南阳理工学院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南理工字〔200861 号)。

二、档案资料的整理

(一)各类档案资料要收集齐全和完整,去伪存真;

(二)各类文书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归档的要求在本部门进行初步整理,整理时要遵循档案资料的形成规律,尽量保持资料

之间的有机联系;

(三)基建档案、科研档案、财务档案、仪器设备档案、学籍管理档案,由各业务部门按校档案馆要求整理成卷,验收合格

后方可移交学校档案馆;

(四)音像、照片档案资料,由负责摄影、录音、录像的部门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后移交学校档案馆。

三、档案资料的移交

(一)移交手续

各单位将经过初步整理的档案资料移交到学校档案馆时,须同时打印2019 年度档案资料移交清单”(见附件),清单一

式两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档案资料一并移交档案馆,经档案人员逐项验收无差错后,双方签字并各持一份备查。

(二)移交时间

2019 年度档案移交工作定于 2020 6 1 日前完成。科研类、基建类和专题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鉴定验收后的2 个月内归档移交。

四、工作要求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单位工作成绩的历史见证。高质量做好档案移交是各单位应尽的职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移交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集中时间和精力,严格对照进馆要求,做好各类档案的移交工作,确

保按时完成档案移交任务。

(二)由于学校机构调整,2019 年的档案按现有部门收集包含调整前并入该部门的档案。各位档案管理人员要本着对学校

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善始善终做好 2019 年各类档案的收集移交工作,以确保学校学院档案的完整性。


附件:2019 年度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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