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薛茗月 时间:2026-04-2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的通知》(豫档发〔2026〕2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根据《2026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1.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一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要求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难度,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申报一般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二部分“一般项目”中的要求确定具体研究内容,立足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突出研究的针对性与实践指导价值。

(二)申报流程

1.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

2.填写《推荐2026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l.saac.gov.cn),同步完成线上填报。

(三)申报要求

1.科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研究经历或2年以上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最多同时承担2个档案科技项目(含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

2.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3.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经费保障

省档案局给予每个重点项目3万元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在立项当年拨付项目经费的70%,剩余30%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二、科技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按期完成的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并且已完成任务书要求的目标任务。

(二)验收方式

科技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结题2种,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1.会议验收。会议验收由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现场听取项目研究情况、观看演示、查阅资料,经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

2.结题。结题需按照《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或研究论文及其他预期成果相关材料,由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审核确认后,出具结题证明。

(三)验收流程

1.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电子版)。

2.填写《2026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

3.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提交线上验收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填报请提前联系档案与校史馆薛老师,联系电话:0377-60287183。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5月15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档案与校史馆206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lgdaxsg@163.com,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立项/结题/会议验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人”命名。


附件: 1、2026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2026年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相关表格



                                                             档案与校史馆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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