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校史馆馆长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0-08-01 点击数:


一、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档案馆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档案工作的业务知识。负责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总结和汇报工作。

三、组织起草学校档案工作文件,制订档案馆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督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馆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全校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档案学术交流活动,开展馆际之间的业务交流。

七、负责做好校史馆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八、负责组织做好围绕重大历史节点及学校中心工作举办的专题展览。

九、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计划生育、防火防盗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南阳理工学院档案与校史馆   邮政编码:473004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16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