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档案法律、法规,综合规划学校的档案工作;
二、制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征集、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六、负责档案查阅服务工作,出具相关档案证明;
七、保守档案机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八、做好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九、负责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全校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参加校外档案工作协作;
十一、做好校史馆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及时做好校史馆内容的更新;
十二、负责校史馆的日常开放与接待工作,做好参观预约安排与接待;
十三、负责校史馆场馆、设备、展区的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确保场馆、设备与文物安全;
十四、围绕重大历史节点及学校中心工作,举办临时展览;
十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及其它各项行政事务工作。